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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店禁網美換鞋拍照,網美被阻不悅離開咖啡丟門口店長回丟,咖啡店與網美互槓引發爭議,終於道歉了

網美與咖啡廳的戰爭上演的沸沸揚揚,兩邊都有人挺,你認為誰對誰錯呢?

追蹤人數數萬人的網美卡卡兒到一家網美咖啡店喝下午茶,因店家告知店內不能換衣拍照,卡卡兒覺得自己只是想換鞋因為下雨鞋子濕了,同行的朋友拿出行李箱裡的鞋準備替換,店員見狀立刻過來告知店裡不能換衣著,網美卡卡兒說那這樣他們也不想在店裡用餐了準備離開,但店家覺得你點了餐就必須付錢,網美卡卡堅持不肯想離開,店家要報警網美只好付了咖啡錢拿了咖啡離開,離開時在店門口丟下已付費的咖啡灑一地,店家老闆撿咖啡丟回去網美朋友的包包裡面,網美包包和身上都沾上咖啡,開始了以下的紛爭與後續….

Jessica Xiao-Zhu 在 咖啡館
我第一次被店家這樣欺負!這樣侮辱!我此生難忘!(文章有點長,希望你們認真看完,大家以後小心這家店)

今天原本跟Vika開開心心要喝下午茶,選好位置後,因為下雨關係,鞋子濕了,我要換鞋 。此人立刻衝過來,手插著腰且頤指氣使的指著店內一張寫著密密麻麻小字的*小相框*說「那裡有寫,我們這裡禁止商業攝影!不能拍衣服不能拍飾品只能拍生活照!」我說「我只是換個鞋,沒有要換衣服,也沒有在賣東西」他說「我怎麼知道?反正你不能換鞋子」…..我傻眼……….禁止商業攝影很正常但我拍了嗎?我腳濕了換雙鞋不可以嗎?他這是什麼態度?憑什麼把我當賊似的瞪著我?

我說「好,我本來就可以不拍照,但我也不想待在這裡了」(他對我這種態度,我非常不舒服,我想離開)結果他攔住我不讓我走,要我付錢!我說「我點的飲料**你們還沒做**,我要取消,為什麼不可以?」我不想理他,準備要走!他說「我來叫警察,你們不准走!」…..我再度傻眼……

過了一會兒,我看他根本沒叫警察我們又拿起東西要走他雙手擋在門口不讓我們走(請問?我可以告他妨害人身自由嗎?)從一開始,我不過要換雙鞋子,不能拍照不能好好講嗎?要這樣嚇唬人?欺負人?這種氣氛下,我不想消費想離開,竟然說要叫警察?

他擋在門口,叫裡面的店員把飲料做出來並強迫我們買單!
Vika付錢之後,他得意的開門了。這種種遭遇,讓我生氣的發抖⋯一出門口,我一點都不想喝這杯,把飲料摔在地上!
結果,在我們上計程車之前,他追過來,把剛剛地上的飲料垃圾塞進Vika 的袋子裡!讓Vika袋子裡的東西都髒掉了。一間店 開門做生意,是這樣對待客人的嗎? 在ig po了一大堆照片,都是假的嗎? 對客人這種態度,這樣欺負二個女生,這是一間做生意的咖啡廳該有的態度嗎?

以上字字句句完全屬實,如有不實願意,負法律責任,也歡迎拜託你來提告!

他以為欺負完我們倆個之後就結束了,就沒事了? 我已經找律師,消保官了,後續會再和你們講。
如此惡劣的店家!!!!一定要讓大家知道!!!這種強迫消費、限制人身自由、又惡劣態度的店 你們敢去嗎?
當天與網紅卡卡兒同行的好友 Vika Yu 也發文說明當天情況~~
【說謊的店家】+【強迫顧客消費】
店家告知不能商業拍攝我們都能理解,但朋友只是要換個鞋子也不行?女生走路本來就會穿舒服的鞋,要拍照再換高跟也很正常吧?所以提醒大家進店家前一定要把鞋子換好哦~不然如果今天是穿醜拖鞋進去店家,之後想換漂亮的鞋拍照也不行唷!超莫名其妙的規定!
而且不能換鞋拍照+店員告知的態度很差,我們打算離開,還被店員擋住,不給我們出去!店員還【說謊】說飲料已經做好了,要我們付錢才能離開。我在櫃檯說:「那我們飲料外帶」卻眼睜睜看著裡面另一個店員才開始做我們的飲料,代表原本飲料根本沒開始做!為什麼要說謊?為什麼我們不能直接離開?一定要我們掏錢,這根本是強迫消費吧?!
最後該店員還把朋友丟在‘’戶外‘’的飲料杯撿起來,衝過來丟到我背的包包裡!!!(因為我包包是敞開的,就直接被丟垃圾進來)讓我包包裡的東西都髒了!超級沒品
咖啡店家Bonica 的發文~
網美客人打開行李箱準備換鞋後,被店家口頭告知禁止換裝拍攝,結果點餐後因不能拍照不想付錢就離開,店家報警處理。很多好的客人都在Bonica留下生活照,這些都是本店很好的回憶和紀念,請網紅卡卡兒自律。
以下為監視器片段截圖~~
(網美卡卡兒到店裡想換鞋子)
(同行友人拿出行李箱的鞋子)
(網美坐下準備換鞋子,店員見狀前來提醒)
網美卡卡兒 Jessica Xiao-Zhu 發文
我今天只是想要一個公平對待而已!從一進門就被投以異樣眼光,只因我工作完,拉著行李箱?我拿出鞋子要換時,他衝來告知禁止商業拍攝,我說我只是要換舒服的鞋子。(一般情況,我換了舒服的鞋,開心用餐。而他有告知,我就不會拍照,雙方和和氣氣也沒有問題)
但店家的態度是堅持不讓我換鞋,硬要說我這個動作是商業行為,用他以往的認知來懷疑我,質疑我。(甚至昨晚還發文說我行李箱裡都是新鞋!?真是太神奇了傑克!你怎麼當下沒問我?我一定攤開來給你看,裡面一雙*新鞋*都沒有)就算我真的買了新鞋,想穿給好友看,那又如何?我並沒有拍照啊!?
今天若我真的開拍,從事商業拍攝行為,你這樣對我,我就沒意見 。但只憑你曾經的遭遇,就認定我要偷拍商品,被你視為小偷般的對待。*一個拿刀要切水果的人,你直接認定他要殺人,然後去報警?哈囉你還好嗎?*
在我感受到他的極度不友善後,試問大家,我還這麼犯賤硬留在這裡嗎?我被這樣羞辱,我選擇離開,錯了嗎?花錢不是大爺,但花錢也不想受氣受欺負吧?店家若不歡迎我,那就讓我走呀?為什麼硬要攔住我,即使飲料還沒做,也不讓我取消,強迫我付錢?不准我離開,要叫警察!
你為什麼就是不承認你誤會我了呢?你完全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我要拍商品,卻一直拿商業攝影來做文章。我莫名被扣小偷的帽子後,我說我不是小偷了,你仍然追著打我的意思?
我起身要離開,你擋在門口不讓我們走,你覺得合理,但在我跟我朋友眼裡,是恐怖的行為。這是我們倆個人的真實感受,並不是你說沒有就沒有的。Vika被你嚇到付了錢。
人都有脾氣,因為滿肚子被人冤枉侮辱的委屈,我摔了自己購買的飲料在地上,是我不對,我認錯,我會接受環保署的罰單。但我沒有毀損你們,沒有丟你,更沒有砸你們店。
而這位店長,在一切種種的不放過之後,還窮追猛打的跑過來,把地上濕濕的垃圾塞到Vika袋子裡,根本超級恐怖!!還用「歸還」試圖美化自己的行為,還說是思考後覺得自己這麼做是對的?真的好險他不是衝來打我們。嚇死~
影片也看到了,明明是你盛氣凌人,卻說我頤指氣使,我蹲在地上仰頭看著你欸,到底如何對你頤指氣使了?又再亂扣帽子….
嘴上一直說互相尊重,我完全沒有感受到被尊重!
然後,不是網美發文就叫討拍,我要的是你誤會我之後,合理的道歉!
Bonica  咖啡店家發文~
哈囉大家早,我是Bonica Café的甜點師兼目前的經營者@CharlesHu,一整夜過後看到太多人留言對我們的批評也有對本店的支持,先謝謝大家,也請大家停止在網路上的謾罵洗版,這個世界還有更多有意義的事情需要大家去關心,本人在此對Bonica和卡卡兒事件做個聲明。
首先請先排除『男生是不是應該更加禮讓女生,這樣才是有風度的男生』這點我覺得不用討論。再來請大家也了解『台灣服務業的“消費者權益”在怎樣的範圍內』。
我們開幕於去年八月,店內的一且都是由我自己喜愛的英式美感去規劃,部分油漆傢俱也都是詢問朋友後親力完成現在的風格,每道飲料和甜點及餐具擺盤都經過仔細考,我愛護我的店,我店內的兩隻小狗(其中一隻很吵又胖),我唯一的員工(有點天然呆),但對客人我確實是不夠有投入“服務”的訓練,在服務的前提我要求的只是互相尊重,其他自然而然的美好互動也會健康的產生,不會委屈店家或員工為了“和氣生財”要受客人頤指氣使,所以我常和員工說:不要怕得罪客人,店裡該是怎樣就是怎樣。
營業沒多久因為店內風格,吸引了許多客人來拍照吃甜點喝咖啡留念,但也發生一個問題,許多網拍網紅業者會拖行李箱來,在沒詢問的狀況下做商業攝影行為,使用廁所換裝造成客人等候上廁所,地上常看到脫下的鞋子,桌上放著衣服,箱子打開又是一堆堆的未拆封衣物,拿出自己的飾品拍攝,移動店內陳列拍完也不歸位,後來我們立了告示,也在網路和菜單上再次強調“本店禁止換裝及造型和任何飾品配件的拍攝,歡迎拍生活照,移動傢具飾品請歸位,如需商業攝影請詢問櫃台人員,因我們是咖啡店不是免費商業攝影棚”。
但如有客人真的沒看到告示,店家見狀也是會再度口頭告知,之前許多次被告知的客人大多是會停止,或是說不好意思等等,接著繼續用餐,拍生活照留念,當然依舊很多網拍業者沒換裝來拍生活照,但下面連結自己服裝品牌,這種灰色地帶我們也就算了
昨天(25號)卡卡兒同行的朋友先以簡訊預約訂位,我即在回訊中告知店內禁止這類行為,對方說後來才看到但這點沒關係,因當場她們拖著行李箱來我們就會特別注意,接著依照入店規矩,酒精洗手,測量體溫,然後她們選擇最熱門的拍照區域用餐,點餐後我看到卡卡兒開始開行李箱,於是過去了解狀況,
我告知:不好意思我們店內禁止換裝拍照喔。
卡卡兒們:喔她只是覺得穿這雙鞋不舒服,所以想換另一雙。我們也不是要拍商業攝影。
我:不好意思不是針對你們,因為所有客人來我們都會告知不能有這類行為,旁邊都有告示不能在店裡換裝,雖然我們不了解客人換裝或拍飾品的目的,但求公平只要有這類行為我們都會阻止。
卡卡兒們:那他穿這雙鞋走路不舒服也不能換?
我:因為我們不知道你們的目的,所以請盡量不要這樣。
卡卡兒:我覺得你們老闆很奇怪誒?
我:怎麼奇怪?這是定型化契約,你們入店如果不清楚規則我們只能再提醒你。
卡卡兒:你這樣我覺得心裡不是很舒服,那我們換一間店好了。
我:那請問你的餐點?
卡卡兒:就不要拉。
我:你點了餐點不能不要。
卡卡兒:為什麼不行?這是消費者權益。
藉機在此分享給大家客人點餐法律上是『要約』,我說『好的』答應點餐叫承諾,這樣契約就成立了,只剩履行(付款和出餐),至於一般人認為沒做不用付錢,那是建立在老闆同意解除契約的前提下。
所以請卡卡兒先了解你該付錢的責任,而不是”消費者權益“就可以離開。
接著卡卡兒們打算不付錢離開,店家基於”不夠會服務客人不夠息事寧人“的舉動之下,必須攔住她們,同時也請員工打電話請警察來協調,後來僵持在櫃檯,客人都在觀看,卡卡兒們決定以外帶方式處理,我也請員工以兩杯外帶價格六折讓她們帶走,付錢後讓她們離開,沒多久就發現飲料被砸在店門口,於是我追出去把垃圾丟回其中一人紙袋中。
這個衝動的行爲沒錯,我所有失禮,但對於不尊重店家而摔飲料的客人我思考後選擇這樣的方式處理,如卡卡兒覺得衣服弄髒需要理賠或提告,那也麻煩到BONICA門口把地板刷乾淨。因影響到在場客人,當天我告知全店消費我們都以九折優待。也謝謝那些和我說:“你辛苦了” 的店內客人。
沒多久安和派出所警察過來了解狀況,我特別詢問客人點餐後可以不付款離開嗎?答案是不行的,客人必須履行付款義務,而一般服務業餐飲業會選擇息事寧人,默默接受負評等,這都是人情以及和氣生財的考量,而我們會把尊重和道理放在優先。
另外卡卡兒的粉絲們不用再來BONICA網軍般的洗版攻擊,以及卡卡兒教唆粉絲到我我們專頁留一顆星負評,這些都是觸法的行為也已截圖,請沒來消費就亂評價的眾粉絲們三思。
台灣的服務業或餐飲業對客人禮遇的人情態度,不是Bonica想追求的經營方向,也不希望再度培養會把“消費者的權益”掛在嘴邊然後不付錢離開的客人,如果您也是服務餐飲業,您的公司文化要求您要對客戶至上,並培養了更多理直氣壯的客人,真的也沒關係,因為大家經營的路線不同,我這裡可以依照道理來處理,因為如果沒有把尊重放第一,我們這裡也不會有後續的對話。
這個事件相信卡卡兒同業也都會看到,也謝謝卡卡兒趁機幫我們過濾掉不適合的客人,再次和大家說明,Bonica低消為一杯飲料,歡迎包場進行商業活動,我們是寵物友善,LGBT友善空間,除了店狗是有點吵。希望每個客人都能找到屬於自己適合休憩的空間,也希望每個餐飲業者能夠尋獲知己般的客人。
(網美離開時手裡拿著咖啡)
(網美手上的咖啡丟到店門口)
(留下地上的咖啡杯離去)
我是Charles HU(@Charleshu317)Bonica Café 甜點師兼經營者之一,愛狗人士愛花愛草,注重美感喜歡漂亮的事物,有足夠的朋友陪伴,同時也比較慢熟,感謝大家。
Bonica
先謝謝罵我們是爛店或拒絕來消費的朋友,我們店裡座位其實也不多,能快速決定拒絕光顧也不是壞事,也歡迎理念相同的客人來Bonica看看甜點師營造的小世界。
今天收到三間新聞台簡訊想對此事件做採訪,而我們只是很渺小的自營甜點咖啡店,一個甜點師搭配一個咖啡師來辛苦經營,不想用這樣的事情來浪費媒體資源,如接下來有任何法律責任我們也會負責並維護店家權益。
另外只能再次強調,店內規定是禁止在店內任何地方換裝,即便客人沒看到告示,我們也會再去口頭告知,不會去過問客人換裝的動機,所以不用再討論對方是否拿行李箱就是要商業攝影的猜疑,當溝通無效後,對方搬出“消費者權益”認為可以點餐後不付錢離開時我們只能攔住報警,這些對話總會讓我想到某百貨公司因顧客至上而櫃姐被無理大罵的畫面,今天如果我們放縱或培養了一個這樣的客人,讓她大搖大擺不負責任的離開,她就會誤認為她擁有理所當然的權益,或是導致其他店家遇到一樣的待遇,別的店家可能選擇息事寧人,但BONICA選擇去處理面對,以和為貴的經營之道請先慎選對象。
我從事甜點餐飲業也才兩年,但深深體會到服務業餐飲業者們不要再把自己當“服務業”來看待,你我擁有的都是專業能力,對消費對象的不尊重和無理要求請有所取決。至於卡卡兒在自己平台上教唆粉絲到BONICA專頁按負評留言的觸法行為,雖然她已刪除但我們都已截圖,請沒來消費過卻因此留下不堪言論的粉絲們三思,這已構成侮辱罪。
有人留言問:如果今天來的是一線女星,我們態度還會這樣嗎?開業以來真的有我很喜歡的知名歌手出現,她們十分溫和親切有禮,知道我們害羞還會主動開話題聊聊店內風格,甚至連想移動一張椅子都會徵求店家同意,離去之前還會順手把椅子靠回桌子,真的讓我印象深刻,每每想到都覺得內心十分溫暖,希望之後來到Bonica的客人,也都能感受到這些幸福氛圍。
對於經營,Bonica當然還有很多需要努力以及成長的空間,但是對於已定的規則和店家立場,我們也絕不妥協。
Vika Yu 在 Bonica 。
關於 Bonica (終於能標記了)的事件身為全程參與的當事者之一整理以下幾個點(文有一點長)
1.我們不是商攝目的前往,店家本來就可以拍照,只是不能商業攝影。朋友拖行李箱是因為工作完,而在換鞋=商攝的認知上大家有出入,但進店後遵守店家自己訂的規則,即使那與普遍大眾認知不同,我也認為OK,但老闆告知的態度令我們不舒服,以顧客角度也的確會想要離開(都不開心了,正常人也不會繼續坐著消費吧?)(而且友人並無違反店規,她無強硬的無視店家告知而換鞋,只是覺得遭受委屈跟店家態度差想離開)
2.我們確實點了飲料,但飲料還未上,我們也以普遍大眾認知覺得可以取消、離開。畢竟買賣雙方過程不愉快,餐點未做情況下,那我們的離開對店家也沒有損失吧?
3.店長以餐點已做好、不付款不能走的說詞擋住我們,我也站店家立場去思考,擔心店家有損失,我主動提出「外帶」的方式,卻在結帳櫃檯看到店家此刻才開始準備飲料,身為站在店家立場、擔心店家蒙受損失的我來說,真的有被欺騙感受!
4.店家不斷強調「口頭點餐了依法算契約成立,不管餐點是否已做,取消與否都看店家同不同意」以法理上店家沒有錯,但在實際上餐點並未完成,老闆卻不同意取消,一定要我們掏錢才能離開的感受上,確實不好!這方面我們真的是奧客嗎?我都主動說餐點若已做,改外帶了。
也許你會認為,客人點餐後不付款就讓他們離開,是店家被欺負了!(這點是我透過店家回應的內容而有的感受,不代表店家立場)所以你只是「堅持原則」做一個餐飲服務業同行的領頭羊,還呼籲同行不要慣客人。但在餐點未出、未製造的情況下,難道不能有更圓融的處理方式嗎?
5.在我們心裡當下確實有強迫消費的感受,加上一開始告知店內規則的態度讓人不舒服,這些種種讓友人出店後憤怒的摔了那杯我們感受上被「強迫消費」的飲料,她也承認自己這點的錯誤但店長隨後撿起地上的飲料杯,追上後將有飲料殘渣的杯子直接塞入我的提袋內,並且店家發文寫到該行為是「歸還」垃圾給我們,不去承認錯誤、道歉,這點真的讓人無法接受!
6.還有店家發文不實指控友人攜帶一箱全新女鞋要來店意圖商業攝影,這點真的很不可取!你有求證了行李箱內鞋子的新舊嗎?特別說「全新」就是誤導大家我們有商攝之嫌!這樣帶風向很不正確!(友人有發文說裡面僅兩雙舊鞋,也是進店前的工作需要準備的)
最後我想公道自在人心,我們絕非刁蠻的客人!你身為開店經營者1年,而我們身為顧客不只1年,如果我們真的那麼奧客 Jessica Xiao-Zhu不會是第一次發文譴責一個店家看了曾去過店家客人的留言,我相信你們確實在這家店感到滿意,也感受到店家的親切,所以支持老闆的原則、理念,但也希望你們能從更多面向去看這件事情。
堅持原則不是壞事,但不代表不能變通。相信你愛狗愛花愛草,應該不是個壞人。而我們也不是。(但你死不認錯,合理自己的錯誤行為,就壞囉)-*照片是舊圖
Bonica  咖啡店最新發文~
大家早安,我是Bonica甜點師,這是我和我的店狗威廉,放這張照片是因為不想要BONICA的頁面一點開來,會先看到兩美女卡卡兒們的照片。
一早朋友截圖給我對方的說法(附圖),本人大致看了一下覺得高興許多,但也沒什麼有意義的內容,已經沒在說什麼強迫消費,真的只是換鞋子這類言論,大多在說她們感受不好,老闆為何不能更圓融呢?覺得當下被欺騙,是否更多一點人情味?
終於我看到重點了,你們現在也知道我要求你們付款才離開是合法的,我很高興你們學了一課,當天在場幾乎滿座,所有客人如果看到你們這樣大搖大擺以“消費者權益”為由不付錢走人,是否增加這件事情的錯誤性?客人會認為“消費者權益”可以這樣被使用?Bonica說過,別的店家會息事寧人,但我遇到這樣的客人,一切請照規定。
人情味?通融?感受不好?請問你們換鞋有想過店家感受?有想過在場客人感受?打算用消費者權益不付錢走人?如果讓你們走了之後店家和現場客人的感受?以及你們是不是能學到正確的經驗?或是繼續在下一間店門口摔飲料?如果我弄髒妳的包包想索賠,請您先來把地板刷乾淨。
對於你們感受不好或老闆沒人情味等等這些是你們個人感受我無法評論,我只能說因為我面對的是你們,不是其他客人,互相尊重才是良好對話的開端,以和為貴的經營之道,要看對象。
我想這個事件差不多可以結束了不要再浪費大家時間,祝福你們廣大的粉絲可以繼續追蹤你們愛護你們挺你們,但也請多多培養自己的用餐禮儀,感謝。
並再次強調,您以 KOL??網紅身份教唆粉絲在BONICA留下負評和惡意攻擊才是真正觸法,請您負起責任,善用你的力量把這些觸法的紀錄刪除,因為我們已截圖,請還給我們一個乾淨的版面(我們原本在Google上有4.9顆星,只要有不實流言或短少就不排除提告),臉書上的評論也一樣,謝謝,也請善用你們的力量多宣傳正面的事情,這才是你們需要用心去經營的人生。